人教社:优质版权是一个积累的过程

2017-12-15 16:22 知音官网发布

  作为我国最大的中小学教科书研究编写和出版机构,人民教育出版社是出版业的佼佼者。在版权运营和管理方面人教社同样走得很快。早在1996年,人教社就成立了独立的版权部门,拥有雄厚的编创出版资源优势,积累了丰富的版权运营经验,并且,人教社还把版权写入了其“十三五”规划,确立了版权的战略性地位。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部主任张晓霞近日在一次版权培训班中分享了人教社的版权运营经验。

  让版权处于战略性地位

  尽管是出版业内比较重视版权的出版社,但版权概念在人教社内部的普及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张晓霞还记得1997年人教社一个资深老员工对版权的解释,“他说版权就是出版权,他们认为出版权最重要了,对于版权没有概念”,这让张晓霞感觉到了版权知识普及的重要性。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版权部门之外的员工对于版权的认识也逐渐加深。人教社内容具有独特性,因此在数字出版市场上很受欢迎。一开始,人教社都把这些内容授权出去,后来数字出版部的人主动找到版权部说,不能再授权了,人教社得自己开发版权,做版权产品。“人教社内容的衍生品在市场上占很大的比重,他们希望我们可以多做点自己的产品、多卖点自己的产品。从这个时候起我感觉到,差不多普通的员工也都意识到版权是很重要的无形资产了。”张晓霞说。

  到现在,人教社的版权部门已经有8个人。最早与其他出版社一样,版权部统归总编室管,后来他们发现版权业务与总编室业务有所不同,于是独立成立了自己的版权部门。在版权部门的帮助下,人教社内部在编辑出版工作中涉及到的版权问题,“比如这个东西能不能用、怎么用,以及各类的标准合同,还有涉及的授权、国际版权贸易、维权等”都有了正规的发展。今年以来,人教社更是把版权列入人教社“十三五”规划中,让版权运营处于其战略性的地位,进一步体现了对于版权这种无形资产的重视。

  积累足够多的版权内容

  作为出版社,进行版权开发的前提是,首先得有足够多的版权内容。“如果你是一个出版者的话,你的思路就是,在作者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从作者那里拿到更多的权利。”张晓霞说。

  以人教社为例,对于一些人教社不享有版权的作品,比如说围绕教育类、儿童类或其他类的作品,人教社会尽可能与作者约定版权开发方式。早在2006年,人教社就会在出版合同中与相关作者约定出版物的版本、语种、地域等版权开发的许可和限制。因此人教社目前做数字出版,把纸质图书开发为数字产品,这一系列版权开发是没有障碍的。

  “如果当初出版社与作者签约只约定了纸质图书的版权内容,那如果出版社现在想做数字化,就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张晓霞说,由于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目前人教社产品的数字化“不存在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们的产品做数字化没有版权障碍”。

  并且,与很多传统出版社不一样,人教社最核心的产品就是人教版的教科书,这些教科书的版权都归属于人教社。此外,教科书也有配套相关商标的注册。因此,在人教社拥有的内容版权开发上,人教社一直都比较有优势。

  得保证版权权利行使无障碍

  如果出版社开发非自有版权的内容,那么在开发前要注意,与作者签约时要让拿来的这些权利在行使的时候“尽可能无障碍”。张晓霞说,这是制定版权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一点。

  以人教社为例,人教社会与作者在合同中说明,人教社会把作者的权利做转授权或者再开发,当人教社再次许可他人使用的时候,无须经过作者的书面同意,但是会把收益的部分给到作者。这样的出版合同会便利出版社进一步行使权利,也能让出版社加大对这些作品的投资,进而进行版权运作。

  “有的作者比较强势,他会说不同意这条,必须约定再次使用须经过作者同意,这样也没有问题,因为合同就是大家的约定。”张晓霞表示,授权是行使版权的行为,就是得让自己的权利是完整的,产生的权利是没有瑕疵的。尤其是使用第三方作品的情况,一定要注意授权的无障碍性,这样才有利于出版社主动行使一个版权的权利。

  授权与维权不能分开

  有了优质的内容和合理的版权开发,在版权运营过程中也不能忽视维权。张晓霞就她的经验表示,很多时候,维权是明确和声明拥有某个权利的有效手段。

  “被侵权这种事情,几乎所有的权利人、权利单位都是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维权其实也是一个挺复杂的事,在什么程度上、多大范围内维权,都需要认真考量。”因为拥有优质内容,人教社近年来被比较严重地侵权过,但是在维权手段上,张晓霞不赞成那种三四十个案子一下子全部去法院诉讼的方式。“我听说过那种好多家一起起诉的案子,结果律师都弄不清楚哪个法庭哪天开庭,需要推开门自己去问的故事。我们不赞成那种维权方式。”

  张晓霞认为,授权和维权是不能分开的。有时候,维权并不是行使版权的主要手段,而是明确和声明你有这个权利的手段。“前些年我们也有一些起诉案件,一旦这个案子能够说明这件事情你是拥有权利的,那我们更多的还是以私下的途径来解决,而不是以诉讼作为主要的手段。但如果有些人就是不承认你有这个权利,那就可以用维权手段,包括司法手段去解决这个问题。”她认为,把授权与维权结合起来,可以使版权项目进行更加良性的运作。

  作者:任晓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